摸着如墨似画的眉眼,“先生有很多条狗,我以为只要我做那条最凶猛也最听话的狗,先生就会只摸我的脑袋。”
昏迷中的人,自然不会给他任何反应。
“但我错了,不管我做得多么好,在先生看来,都是可以随手抛弃的狗。”漆黑的眸光癫狂又冷静,“既然如此,那我就得想办法,让先生的眼里只能看见我。”
忠犬被逼急了也不会对主人亮起獠牙,但他的主人忘记了,他的本性其实是狼,贪婪无厌的饿狼。